串通投標是指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審專家等利害關系人,采用不正當手段,對招標投標事項進行串通,以排擠競爭對手或者損害招標者利益的行為。
一、串通投標的法律認定
1、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的情形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 禁止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一)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二)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三)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
(四)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五)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二)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2、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的情形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 禁止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一)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二)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三)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
(四)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五)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六)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二、串通投標的行為分析及識別
信源信息結合多年來在電子化招標采購的實踐經驗中,總結了實際操作中串通投標的主要表現方式,并運用數智化招采平臺進行串通投標的智能分析及識別。
1、硬件關鍵信息的一致性分析
在數智化招采平臺中,同一標段下,通過分析對比投標人制作或上傳投標文件的電腦CPU序列號、硬盤序列號、MAC地址、IP地址,以及繳納保證金的基本賬戶等信息,識別可能存在的“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的情形。
2、投標文件的相似度分析
基于文檔識別、OCR技術、語義分析、關鍵詞抽取以及相似度分析等技術,平臺對供應商的商務文件、技術文件進行內容相似度分析,輔助專家進行圍串標分析。

3、報價的異常規律性分析
同一招標項目中,不同的投標人報價呈現規律性差異、報價總價異常一致、分項報價表列舉的條款和分項內容基本一致,識別可能存在的“多家投標人串通投標報價”的情形。
4、主體的關聯性分析
通過主體關聯度分析,提前發現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評審專家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及代理機構之間的股權關聯,避免圍標、串標風險發生。

5、投標行為的一致性分析
分析“抱團投標”、“陪標專業戶”的畫像模型,即多次出現一組固定的投標人共同參與投標,其中某一特定投標人或少數幾個投標人中標,而該組中其余投標人幾乎從不中標。

三、串通投標的主要解決方案
事前預防
1、建立更大范圍的尋源詢價機制
借助數智化招采平臺,動態調整充實物資服務和供應商信息庫,擴大報價比價范圍,并對接各大招標信息發布平臺發布公告,更大限度地公開發布公告,提升尋源詢價能力。
2、規范招標方案編制
規范招標條件的設置,嚴格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平臺將招標條件固化到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合同模板中。根據招標項目特點和需求選擇合適的評標辦法,并設置合理的評分標準和權重,確保評標結果的客觀性和準確性。
3、推行招標文件范本編制
串標操作的一個慣用手法是直接針對某一投標人的條件編制招標文件,往往在資格條件、業績打分、信譽打分方面出現明顯的傾向性,特制設定評標辦法。信源數智招采平臺支持使用范本編制招標文件,不得隨意更改文件內容,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給投標人“量身定制”情況的發生。
事中監管
1、加強價格管控
通過大數據技術,平臺實現歷史交易、市場價格和實時報價的準確抓取和科學分析,為企業采購尋源和比價提供更具公允性的參考,推動供應商之間合理競爭,一定程度上避免“高價串標”、“異常低價中標”。
2、加強專家評標管理
一是隨機抽取專家,防止泄漏評標專家名單。由專人通過平臺進行隨機抽取專家,并進行語音或自動短信的方式進行通知,有效防止評委名單外泄。
二是專家評分異常風險提醒,防止專家傾向性打分。參考評分的歷史情況,對評標專家的評分進行偏離度提示,起到智能預警的作用,有效防止人為因素或因失誤造成的評分偏差。
3、招標人在線審查評標報告
專家評審結束后,平臺根據評審結果自動生成評標報告,招標人進行復核。
4、暢通異議渠道
投標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可通過平臺的異議投訴功能,在線提出異議,招標人在相應的期限內在線給出回復。
5、全過程記錄和可追溯管理
電子招投標可有效防止“招標人或代理機構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協助投標人撤換投標文件、更改報價”等傳統招標活動中可能出現的情形。并且平臺支持全過程記錄、永久可追溯,可有效防止采購主體的違規操作。
事后控制
1.加強供應商信用畫像體系建設
通過數智化招采平臺,嚴格供應商準入管理和資質審查,制定完善準入標準并嚴格實施,確保供應及時、采購產品質量可靠。實施供應商評級管理,結合履約記錄、紀檢監察、法院審理、行政處罰等公開信息,建立不良、低質、違規供應商(黑名單、抱團投標、陪標專業戶)的信用數據庫和記錄檔案,確保永久留痕可追溯。
2.開展評價體系
該平臺具備全面的評價體系,支持對供應商、評審專家、代理機構及項目進行綜合評估。通過明確的評價要素和量化得分設置,確保評價的客觀性和準確性。這些評價結果為采購制度優化、人力資源配置、以及供應商、評審專家和代理機構遴選提供關鍵參考依據。
3.一項一檔,方便事后審計
將采購活動記錄、招標方案、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審報告、定標文件、合同、驗收證明、質疑答復等文件資料實現“一項一檔”管理,為系統內部查閱和審計監督等提供便捷、高效途徑。切實做到業務公開、過程受控、全程在線、永久可追溯。
- 上一篇:返回【信源動態】
- 下一篇:如何以采購構建“智慧水務”?水務行業實踐案例指引